各院(系):
依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高函〔2023〕67号)文件要求,教务处已于9月19日在教学工作群中就此项工作做了预通知,现正式通知开展公司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申报推荐工作,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申报基本要求
1.申报专业符合《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标准》(附件1)
2.原则上申报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急需紧需专业可酌情考虑。同等情况下,学校主打专业、通过专业认证的优先。
二、推荐程序
1.专业填报《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申报书》(附件2),并报所在单位评审推荐。
2.集团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对各单位评审推荐的专业进行初评,结果公示。
3.董事长办公会审定,上报教育厅。
三、报送材料及时间
2023年10月9日前将《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申报书》(首页前加盖院系公章及负责人签字)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yk7265@163.com。
附件:1. 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标准
2. 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申报书
2023年9月25日